睢县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强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作用,不断充实和完善城市绿化管理机构,强化园林绿化管理职能,确保城市绿化行业管理到位。
一、机构变更
为进一步强化园林绿化管理职能,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,2020年4月我县将园林局更名为县园林绿化中心,核定事业编制40名,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2名。内设综合股、人事股、绿化股、养护股、质检股、技术股、规划设计股等7个股室,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,主要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养护等相关工作。
二、机构设置及职能
(一)睢县园林绿化中心主要职能: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城市绿化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方针政策;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;组织编制县城绿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负责县城绿线的保护工作;依法审批县城移伐树木、临时占用绿地事项;负责保护古树名木;负责审查县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;指导县城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审批和竣工验收;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科研攻关、科技成果、申报和推广;负责城区园林绿化、建设施工、维护管养的监督管理等工作。
(二)睢县园林绿化中心现有干部、职工56人,专业技术人员38人,其中副高级工程师2人,工程师12人,助理工程师5人,技师12人,高级工7人,是一支集园林绿化规划、设计、建设和管理为一体的专业园林队伍。睢县园林绿化中心依据国家、省、市各项法规、政策和办法,认真履行职责,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园绿地、附属绿地、防护绿地、区域绿地的规划、建设、保护、管理实施全方位管理。在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监管的过程中,严格执行建设部《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》和《睢县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》,审批城区各类绿地规划,组织绿化工程的施工,建设工程的绿化验收。睢县园林绿化中心通过部署、督导、检查、指导等方式,实现对城乡园林绿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。
三、行业管理情况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相关法规和职责要求,睢县园林绿化中心着力从宏观方面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。主要内容是:
(一)完善规章体系。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范化、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,根据《城市绿化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》、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》,结合睢县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睢县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睢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,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的园林绿化规章体系。
(二)项目配套绿地管理。实行绿线管制制度,把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管理,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绿化项目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,保证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《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》。对绿化未达标的建设单位限期整改。同时,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,办理树木移植、砍伐、绿地临时占用等审批手续,审批的各类事项和办结的时间一律政务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高效、公开、透明。
(三)加强养护管理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出台了《睢县城区园林绿化设施管护百分考核细则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,使园林绿化工作逐步形成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机制。强化行业业务技术培训和教育,定期组织专业培训,开展岗位练兵、技能竞赛、技术比武,提高业务技能。开展园林绿化科研活动,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新技术,带动管理上台阶。
(四)强化依法治绿。为加强管理,睢县园林绿化监察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《城市绿化条例》、《睢县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》,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在广泛宣传园林绿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,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,发扬“主动、准确、快速、高效”的工作作风,严格按照法定程序,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成果的保护,依法查处各类侵占绿地、破坏绿化事件,形成了人人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。
(五)充分发挥职能。为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职能,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《睢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要求标准》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,对全县的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全面实施监督、检查、评比,重养护、强管理,提高了管理效率,巩固了园林绿化成果。
(六)加强行业管理。为全面提升全县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,睢县园林绿化中心认真履行行业职责,加强对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。特别是普查国家园林县城以来,从绿地系统规划到大规模绿化项目,均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,无偿提供规划设计、苗木检疫、工程质量把关等技术咨询服务工作,使各项园林绿化工作规范有序,增加了全县的精品和亮点工程,全面提升了我县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,增加了各类园林绿化指标,为国家园林县城普查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 |